必威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0-09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申请工作,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和安排,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和相关工作程序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位课程学分。其中,硕士研究生一般必须达到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18-20分,具体要求以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16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8-12分(具体要求以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2.半年前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并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上网填写并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资格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已公开发表符合学校、学院认定要求的专业学术论文。13级及以后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SSCI、A&HCI收录期刊及武汉大学奖励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正规出版物(有正规刊号或书号的刊物、论文集)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学术论文。
须提交成果原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最终认定是否符合要求。用稿通知不能用于最终办理申请学位手续。
4.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5.硕士生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实践,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和单位实习证明。经导师审核、录入实习实践成绩,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并计2学分。
6.导师签字同意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后,学院方可检测、送审论文。
二、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工作程序
1.系统提交
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和步骤准确填写、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板块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申请——评阅申请+科研成果录入——答辩申请——学位申请。
2.预答辩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各专业的博士生在正式答辩前须进行预答辩,凡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生请提前与导师和教研室主任联系,于9月底前完成预答辩,组织3-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按正式答辩程序进行预答辩。
3.材料领取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博士生及硕士生班级班长于10月13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档案袋及材料,表决票上加盖院章后发给学生。
4.博士生资格审核
携带《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纸质,需导师签字)、按照学院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含检索证明)、成绩单到学院B406做资格审核,后去研究生院当代楼A409复审(详细要求和流程见研究生院通知)。
5.重复率检测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具体细则见学院公告,过期不予受理。
(2)论文文档的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名请务必按“必威-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3)检测时间:
博士生:2021年10月9日-10月15日
硕士生:2021年10月9日-10月31日
请于规定时间发至406助管号,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
(4)每名学生一学期只有一次检测机会,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少于3万字,每篇学位论文检测重复率均须在10%以内,检测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导师。如重复率在10%-15%,经人工复查并经过导师认定后,除去引文后重复率低于10%且引用合理、必要、规范,也视为通过。
6.论文送审
博士论文通过检测后,进入“双盲”评审程序,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网上评议的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
硕士论文通过检测后,进入送审环节,建议送审时间为10月20日-11月4日,匿名送审硕士学位论文两本,由导师或教研室提供送审专家名单,由答辩秘书送审。
7.答辩
(1)网上评议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请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
(3)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8.学位档案提交
12月2日前须上报除学位论文以外的所有答辩材料,逾期则申请参加下一届学院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9.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12月初,必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资格及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名单,报人文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附: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生博士生评审答辩及论文印制规范的相关文件
必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序
必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